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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普质量门升级:400名消费者将赴美起诉

2010-04-22 09:41:30  发布:Abby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不过,到国外起诉并不意味着我们放弃国内的维权。”王丰昌强调,目前维权律师团也在同质检总局密切沟通,希望可以对惠普进行第二次质量问题调查,并出具相关调查报告。如果没有实质进展,也将在国内采取其他的途径来维权。

惠普“质量门”引发中国消费者集体维权一事,惠普也做出了不少努力,但部分消费者却表示,惠普的努力并不能根本解决 “笔记本电脑质量缺陷”问题。

昨日(4月21日),惠普电脑质量问题维权发起人、法易网CEO王丰昌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鉴于目前国内消费者的维权现状,决定将在美国另辟“战场”,目前已经正式将委托书递交到美国律师手中,准备在美国法院起诉惠普总公司。

消费者欲到美国告惠普

王丰昌表示,惠普消费者的维权过程极为艰辛,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他们准备到对惠普有管辖权而法律相对完善的美国本土进行跨国诉讼。

据了解,负责本次跨国诉讼的为美国某律五位律师,其中一位为华裔,目前已经组成了维权律师团。律师正在全面评估风险做境外诉讼的可行性调研报告。

“最近我们也在不停地打电话沟通,委托协议也正式提交给美国律师了,正在等待律师的回复。”王丰昌说,同美国律师签订委托书之后,也会全面地评估风险,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再正式到美国法院去立案。

据王丰昌介绍,此次跨国诉讼将以后期委托法易网维权的400名消费者为原告,向美国法院提交诉讼状,一旦形成诉讼,将申请美国法院责令惠普公司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和对其不符合质量问题的笔记本进行召回,同时向法院申请对惠普进行惩罚性赔偿。

对此,王丰昌解释,截至目前,法易网已经收到了来自全国各地2000多名消费者的正式委托,其中前期委托的1000多名消费者都转交给盈科律师事务所了,国内维权不能停止,所以决定转交后期委托的400名消费者作为跨国诉讼的原告。

“虽然胜算暂时无法评估,但美国律师对在美国诉讼惠普充满信心,就资料收集情况来看,我们认为无论在哪里诉讼,这些资料都可以成为很好的证据。”王丰昌表示。

不过,美国采用的是风险代理机制,即打官司的费用由美国律师事务所先行全部承担,一旦打赢或和解后,原告如能获得高额赔偿,律师将从赔偿金中提取约定比例的报酬。对此,王丰昌表示,此次海外诉讼完全是公益行为,法易网和美国律师团队不会收取消费者任何费用。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邱宝昌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消费者到境外去维权从一定的程度上来说,反过来对国内的法治建设也会起到促进作用。他认为,从制度本身来讲,“惠普事件”暴露出“三包”条例的规定需进一步完善。

“不过,到国外起诉并不意味着我们放弃国内的维权。”王丰昌强调,目前维权律师团也在同质检总局密切沟通,希望可以对惠普进行第二次质量问题调查,并出具相关调查报告。如果没有实质进展,也将在国内采取其他的途径来维权。

“长臂管辖”可能撬动跨国诉讼

据《每日经济新闻》了解,跨国集体诉讼并非没有先例,而惠普消费者也并非是第一个到美国境内维权的群体。早在2007年,首例中国消费者状告美国博 士伦问题护理液已于当地时间3月30日,在纽约州地方最高法院成功立案,此前中国第一起空难国际赔偿诉讼——包头空难案打开了中国纠纷美国诉讼的大门。

“对我们(中国律师)来讲,去美国诉讼也是一个新概念。”负责博士伦、包头空难这两起跨国诉讼的上海雷曼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律师郝俊波在接受《每日 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中国消费者同惠普的 “质量门”事件,看上去惠普中国公司、消费者、侵权地点等诸多因素虽然都跟美国没有关系,按照中国的法律制度,这种官司应该在中国国内解决。但是,美国民 事诉讼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则是 “长臂管辖”(LongArmJurisdiction),即只要被告和立案法院所在地存在某种 “最低联系”(MinimumContacts),而且原告所提权利要求和这种联系有关时,该法院就对被告具有属人管辖权,可以对被告发出传票,哪怕被告 在州外甚至国外。

关键词: 惠普 质量 起诉